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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BZSZ20181006125253307 信件情况 | |||
信件标题: | 关于房屋危房无法住人,BZSZ20180523074650138,BZSZ2018022607210 | ||
来信人: | 杨保云 | 来信日期: | 2018-10-06 |
信件内容 | 本人杨保云,居住在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长赤镇傅家乡碑梁村2村五社。身份证号:513722198608172472。现有人口四人。我家原有土坯房六间,因2008年汶川地震严重受损,当时因父亲病逝,母亲重病中风瘫痪卧床多年,长期以药物维持生命。由于家中独子无兄弟姐妹,病重的母亲只能托付于叔叔婶娘长期照顾,当时为了维持生计,迫于无奈,本人只能外出打工挣钱为母看病,寄生活费。因为费用太大 所以也没有条件维修房屋。房子由于年久失修,造成现有房屋垮塌及危房现已无法居住。前两年我曾多次向当地政府申请精准扶贫,当时政府有关人员多次拍摄过家中危房照片。当地政府给到的当时危房补助两万块!由于当时条件有限无法购新房,修新房。本人与妻子也一直在外务工没有及时申请!现如今两个小孩在老家长赤镇姨妈家寄养!可也不能长期寄养!可是老家房子倒塌并不能住人,一家四口没有居住的地方!请问因为本人与妻子需要长期在外工作耽误了国家需要申请的补助!现在国家还能否给到我们哪些帮助!为盼! |
受理单位: | 巴中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 受理时间: | 2018-10-08 |
信件状态: | 已责成 南江县 办理, 限于 2018-11-05 之前办理并回复。 |
办理单位: | 南江县 | 办理时间: | 2018-10-10 |
办理状态: | 已回复 | ||
回复内容: | 杨保云网友: 现对你在“市长信箱”中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你家共4人,本村户籍人口为你与你次女,你妻子与长女的户籍在内江市市中区福龙乡。你父母(分别于2004年和2006年死亡)生前常年多病,导致家庭经济非常困难,村委当时为你家评定了低保。2014年你村在确定扶贫对象时,你夫妻二人均在外务工,按照当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400元,两人合计2800元,已超过当年贫困线年人均纯收入2736元,后经几次精准识别,你家收入均超过识别贫困线标准,故未将你家纳入贫困户。 你常年在外务工,一直在妻子黎燕家中生活,在内江有安全住房。2017年碑梁村将你家纳入D级危房改造,享受国家补助政策2万元/户,乡、村多次催促你改建住房或自买产权房,你均以补助太低为由,拒不落实危房改造,现你村危房改造已全面完成并通过验收,目前暂无其它危房改建补助政策。待今后有相关政策时村支两委将优先考虑为你家落实。 感谢你的留言,祝你生活愉快! 南江县傅家乡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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