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写信人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
2.反映情况要真实、准确,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用语要文明、规范,同时请不要用网页链接的方式代替写信。
3.写信时请一封信反映一件事,以免给处理工作带来不便,请勿重复发送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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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您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不属于管辖范围的,请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部门反映。
编号:BZSZ20181011045632823 信件情况 | |||
信件标题: | 税票 | ||
来信人: | 小何 | 来信日期: | 2018-10-11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在通佛路开了一个厨具店, 刚办好营业执照,我想问一下,我如果想要税务代开发票,如何操作,需要那些资料,在那里代开,还有就是要不要办理税务章,如果要,如何办,谢谢 |
受理单位: | 巴中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 受理时间: | 2018-10-15 |
信件状态: | 已责成 市税务局 办理, 限于 2018-11-12 之前办理并回复。 |
办理单位: | 市税务局 | 办理时间: | 2018-10-24 |
办理状态: | 已回复 |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 你在市长信箱的留言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你已办理了营业执照,视同办理税务登记,接下来需要你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实名采集和税务信息补录,同时报备银行账号;若需要使用发票,需带上发票专用章印模(首次申请发票票种核定时提供),前往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普通发票自开或专用发票代开。若仍有疑问之处,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感谢你的留言。 巴中市税务局 2018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