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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01-28 10:32:49 来源:巴中市信访局 作者:蒲建国 点击量:

巴中市信访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巴中市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巴中市信访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诉求中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研究制订涉及群众工作的政策,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市群众工作。

2.研究拟订有关加强和改进群众(信访)工作的具体措施,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和提出纪律处分的建议,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的群众(信访)工作经验,通报重大信访问题和信访事件。

3.负责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群众(信访)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各县(区)和市级部门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负责对交办信访案件和信访复查复核案件的审核、审定及评价考核。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违反群众(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4.受理、交办、转送群众的来信来访事项,承办、交办重要群众诉求和上级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5.负责对群众诉求进行调查、立案、处理、终结, 承办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

6.依法受理信访人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案件。

7.负责全市群众(信访)工作的信息发布,负责全国信访信息网络巴中辖区(内网、外网)的管理和维护。

8.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机关干部下访活动。

9.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把握舆情动态,组织信访风险评估,提出指导意见。

10.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巴中市信访局2022年重点工作

1.开展“治重化积”攻坚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八个一批”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治重化积”专项行动,确保中央信访联席办第二批交办案件在2022年3月底前化解70%、6月底前化解90%、9月底前基本化解。

2.压实领导包案工作责任。全面推行信访矛盾纠纷“清单制+责任制”管理模式,严格落实领导包案“五个一”要求,全面推行各级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接访和包联化解制度,推动市县(区)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包案化解“骨头案”“钉子案”,严格落实初访动态包案和两轮固定包案制度,严格落实“一包到底”要求。坚持每月督查督办。

3.开展突出矛盾纠纷攻坚行动。聚焦住建国土、投资融资、乡村振兴、劳动保障等信访突出领域,针对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突出领域信访问题化解专项行动,对影响社会大局的矛盾风险隐患进行彻底排查,推动一大批重复信访事项得到妥善化解。

4.全力提升信访“三率”。力争全年实现信访案件及时受理率达100%、按期办结率达100%、息诉罢访率达100%和群众满意度达100%。

5.加强新时代网上信访工作。推动“互联网+信访”深度融合,建立集投诉、办理、查询、跟踪、监督、评价于一体的“一网通”网上信访平台,加强网上信访平台智能化、便利化、个性化建设,完善网上信访工作制度机制,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网上信访渠道。推动“信访三率”实现100%工作目标。

6.奋力推进示范县创建工作。各县(区)加强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大力推广在乡镇(街道)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巴州区、南江县今年实现成功创建,恩阳区、通江县、平昌县今年打好成功创建基础。

7.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格落实市级月排查、县(区)周排查、乡镇(街道)日排查、村(社区)随时排查制度,将排查出的矛盾和隐患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及时调处。聚焦特殊利益诉求群体,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做好帮扶解困、政策解释、思想疏导等工作。

8.加强信访服务保障工作。紧盯重要时段、敏感节点,以做好党的二十大信访工作为主线,围绕中央、省、市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稳定,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加大信访隐患排查化解力度,做好对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的稳控,组建值班应急队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切实避免极端行为和大规模聚集上访事件的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巴中市信访局2022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26人,供给车辆1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包括:巴中市信访局机关、巴中市群众接待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巴中市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巴中市信访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464.74万元,比上一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详见附件1)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464.74万元,比2021年增加4.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4.74万元,占总收入100%。(详见附件1-1)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464.74万元,比2021年增加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55万元,占总支出79.95%,项目支出93.19万元,占总支出20.05%。(详见附件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4.74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4.7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4.9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1万元等。(详见附件2)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4.74万元,比2021年增加4.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详见附件3)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4.97万元,占82.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3万元,占7.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04万元,占4.31%;住房保障支出23.31万元,占5.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60.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8.1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31.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75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来访、来信,协调处理、督查督办、复查复核信访案件,信访维稳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3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1.0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9.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8.7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3.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285.77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8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6.89万元,绩效工资36.42万元,津贴补贴46.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1.0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76万元,奖金4.68万元,住房公积金23.31万元等。(详见附件3至3-2)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7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16万元,奖励金0.3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0万元。(详见附件3至3-2)

(二)运转类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93.19万元,一是运转类项目支出18.19万元,其中:日常公用支出85.78万元,主要是办公费7.80万元,差旅费28.08万元,邮电费1.56万元,工会经费3.88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7.70万元等;其他运转类支出18.19万元,主要用于:食堂运行经费、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职工体检费、党建经费、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经费等;二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信访案件办理工作、信访维稳工作、网上信访办理工作、群众接待场所租赁等支出。(详见附件3至3-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9.26万元,比2021年预算总额增加0.3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1.56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长0.36%。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详见附件3-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详见附件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详见附件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单位(含下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85.78万元。

(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暂无计划。主要是:保洁服务、保安服务、法律咨询服务、公车驾驶员等劳务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25.2万元,主要是:保洁服务、保安服务、法律咨询服务、公车驾驶员等劳务费。(详见附件6和附件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巴中市信访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原值667.72万元,截至2021年底,累计折旧372.80万元,净值294.92万元。现有公务用车1辆,属定向保障类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巴中市信访局2022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11个,预算项目资金93.19万元。(详见附件8和附件9)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7.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8.市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9.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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