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宣布一批市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2024-10-10 14:10:16来源: 巴中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按照国、省、市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妨碍产业发展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1号)有关规定,市政府对2023年12月31日前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宣布一批文件清理结果如下:

一、规章:3件继续有效。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继续有效、4件予以废止、4件宣布失效。

三、非行政规范性文件:239件继续有效、15件拟修改、17件予以废止、22件宣布失效。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清理结果,做好有关配套文件清理和工作衔接。废止、失效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拟修改文件应按要求推动修订工作,在修订完成前暂时保留,其中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国家方针政策的内容不再执行;对继续有效文件,要实行动态管理,在执行过程中需进行清理的,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意见报市政府。

附件:1.市政府规章清理结果目录(3件)

      2.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30件)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9日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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