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巴中市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4-04-07 15:26:24来源: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巴中市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4日

         

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巴中市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关于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全面发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的安排部署,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3〕33号)要求,结合巴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农产品“保安全”“优品质”同步推,全市统一行动和县乡梯次推进原则,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革新,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筑牢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巴中片区质量根基。

到2025年,全市重点农产品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50%以上,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适应“天府粮仓”和农业强市建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基本建成。巩固提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县)和通江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下简称国家农安县)创建成果,支持巴州区争创第四批国家农安县,支持恩阳区、南江县、平昌县接续创建国家农安县。

到2030年,全市禁用药物使用得到基本遏制,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实现根本好转,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70%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60%以上,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80%以上县(区)成功创建国家农安县。

二、建设任务

(一)开展源头治理行动。

1.严把产地安全关。开展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对监测区土壤pH值、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等土壤肥力指标长期定位监测,动态掌握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加强农产品产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开展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试点,受污染耕地集中的县(区)制定年度安全利用耕地实施方案,落实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分类管控制度。建立健全县、乡、村农药包装、农膜等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采取农药经营门店信用积分、农药包装废弃物有偿回收等处理机制,落实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置措施。开展养殖企业(基地)畜禽粪污处置排查,落实不符合排放标准处置整改措施。因地制宜推行种养循环、生产有机肥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县(区)人民政府和巴中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严把投入品安全关。加强化肥、农药、兽药等农资产品监督抽查。加快推进农资生产销售全程质量追溯,推进农药、兽药二维码标识管理,实现农资监管信息化。从严管控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网点,在省级农药经营标准化门店探索农药处方制度,推行农药使用作物登记管理。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查处网络、电话、游商违法销售问题。到2025年,全市省级农药经营标准化门店达到25家以上,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分级管理覆盖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

3.严把科学用药关。探索“肥药两制”改革,开展化学农药、化肥使用减量增效攻坚行动和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以下简称减抗行动),大力推广应用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机械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等肥料减量增效技术。到2025年,全市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6%,通江县整县实施养殖减抗行动,其余县(区)50%以上规模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开展全链标准化行动。

4.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按照绿色现代、全链打造、无标制标、有标提标的原则,围绕巴山肉牛、南江黄羊、高山茶叶“2+1”种养业优势大品种计划,通江银耳、青峪猪、恩阳芦笋等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体系。按期修订(清理)到期农业地方(团体)标准,每年制(修)订5项以上农业地方(团体)标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5.全力推动标准化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国、省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以国、省、市、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农业试验示范基地为依托,大力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到2025年,建成茶叶、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经济作物标准化基地10个以上,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骨干基地3个以上,部、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场总数达到5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6.大幅提高优质农产品供给。推动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登记,巩固提升特色果蔬、优质粮油等绿色、有机产品原料标准化基地认定工作,扩大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生产规模。到2025年,全市力争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5个,培育“天府粮仓”品牌精品13个,依托巴食巴适、巴中云顶、通江银耳、南江黄羊等区域公用品牌营销体系和巴适GO等电商平台,建设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超市、专卖店6个,建立销售专区、专柜6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

7.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推进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模式,鼓励企业、专合社、集体经济组织等组建社会化服务队伍,围绕农产品生产关键环节开展专业化、标准化、绿色化技术服务。以行业协会为基石,聚焦巴山肉牛、南江黄羊、高山茶叶、通江银耳、恩阳芦笋等地方优势特色产业,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联盟,推广农产品全链标准化生产。发挥行业协会、组织作用,培育一批懂科学、会技术的现代化农民,提高标准化技术应用面。(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三)开展精细化监管行动。

8.织密监管网络。按照“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标准,配齐配强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和企业内管员,开展乡镇监管服务站星级化、标准化建设,探索协管员专职化。建立精准监管服务机制,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风险分级、信用评级监管制度,推行精准速测、移动巡查。到2030年,在农业产业强镇和现代农业园区核心区,整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园区建设、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项目资金,建设乡镇星级监管服务站20个、标准化监管服务站40个,村级服务点8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9.加强溯源监管。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完善追溯协作机制,提升网格员追溯服务能力,推动重点农产品全过程追溯。严格基地产品携证准出,推行带标上市、赋码销售,加强执法监管和案件查办,推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应开尽开。落实生产销售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批次追溯信息通报制度,加强肉牛流通全程追溯管理。到2025年,全市新建合格证自助服务站(点)5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10.加强收贮运环节监管。严格落实农产品收贮运环节交货查验、自查自检、无害化处理、承诺合格证索要开具等制度。强化畜禽屠宰管理,落实官方兽医检疫制度,督促屠宰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序推动禽类定点屠宰,确保屠宰环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11.加强市场准入监管。加强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明确市场开办主体管理责任,精准建立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档案,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和市内无证产品反馈机制,推广巴州区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四联四查四化”典型经验。到2025年,培育合格证准入查验标杆市场10个,规范化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达到35个。(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12.创新监管机制模式。建立主体信用档案,完善信用评价运行机制,探索推广“风险分级+信用+网格”分级监管制度。推动“网格化监管、合格证推行、质量追溯、信用监管、监测预警”等制度机制集成创新,选树一批典型经验。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化、信用化治理水平,在巴州区试点开展智慧监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3.开展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建立农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公安刑事侦查联动机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利剑”行动,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对豇豆、鸡蛋等重点品种药物使用突出问题和水产品地西泮超标问题,开展专项攻坚治理,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办理,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开展监测升级行动。

14.提升检测能力。加强农产品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定期举办检测技能比武等技能提升活动。支持市农科院和有条件的县(区)农产品质检机构扩充认证检测项目和扩大检测参数,提升农产品风险评估、品质指标分析等检测能力。到2030年,力争建设1个区域性农产品检测中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科院)

15.加大抽检力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逐年提高监测密度。到2025年,各级定量抽检样品总量达到2批次/千人,提升乡镇常规农(兽)药和重金属快检能力。实施农产品抽检进集群、进园区行动,实现产业集群和主要农业园区监测全覆盖。因地制宜开展银耳、蜂蜜等小宗特色农产品质量监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院)

16.扩大结果应用。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结果信息化管理机制,推动各地各部门抽检信息互通共享。强化抽检数据分析和应用,优化结果会商通报、风险评估预警、检打联动等机制,问题产品溯源查处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

(五)开展社会共治行动。

17.压实主体责任。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告知制度和承诺达标制度,推动普法下沉、终端见效。常态化更新生产经营主体名录,督促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生产记录、质量控制、自查自检、承诺达标合格证、包装标识等制度,实施“科学施肥进万家”“百县千乡万户”科学安全用药大实训,加强小农户监管,确保生产经营的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8.发动群众参与。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整合融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资源,大力宣传工作成效和科普法律知识,提振“巴字号”农产品消费信心。依托基层司法资源,建立常态化普法机制。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在国家农安县巩固创建过程中,探索构建“农安110”系统,集中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诉求。(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19.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市县快速响应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处置。加强涉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监测、信息共享和协同处置,做好舆论引导,主动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巴中市行动工作,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司法、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抓好相关工作,共同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巴中市行动工作任务。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巴中市行动的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工作保障,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保障,足额落实国家农安县创建经费。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法配齐乡镇监管员、设立村级信息员,依法落实考核晋升、有毒有害保健津贴等政策,全面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力争监管、检测、执法人员每年接受1次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更新培训。

(三)严格考核监管。严格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相关指标约束。各县(区)要加强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考核,定期对监管员、协管员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评价。对工作突出的地方、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按规定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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