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4-05-24 10:14:32来源: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巴中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巴中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法治政府建设攻坚深化之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以高质量法治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的重要必修课程,常态化推动各级政府将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及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的重点内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加强转化运用,推动政府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责任单位: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行政执法这个“关键群体”,落实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着力提升会前学法质效,市、县(区)政府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健全述法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现场述法评议。扎实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在学法考法平台线上学法考法。组织开展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全面推广应用依法行政“法治账图”,促进业务与法治深度融合,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开展行政执法单位法制(规)科长素质培训。(责任单位: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三、提升政府立法工作质效。结合我市立法权限,进一步加强法治环境建设,科学制定立法计划,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切实推动改革发展,实现良法善治,推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组织起草《巴中市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巴中市优化涉企服务若干规定》地方性法规草案,按要求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组织开展《巴中市地理标志产品发展促进条例》《巴中市养犬管理条例》地方立法调研工作。开展《巴中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四、着力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规定,决策事项出台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合法。从严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审核,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涉企业(市场主体)经济活动事项合法性审查审核的必要前置程序。加强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工作,加强与同级人大常委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衔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建成覆盖市县乡三级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土地管理、建设规划等重点领域执法,深化“两法”衔接。全面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2023年度市级涉企行政许可、处罚案件开展评查“亮剑”行动,攻坚解决执法不规范、“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逐利执法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六、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化管理,把所有权力和责任事项列入清单,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做到清单之外无事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全面清理政府规章设定的不合理罚款规定,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持续依法开展营商环境“清障”行动,建立助企纾困“政策明白卡”,推动《2024年为企办实事若干措施》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七、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行政复议调解机制、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推进调解与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深度衔接,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强化“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功能。深化府院、府检联动,规范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衔接,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参加听证率均达到100%。建立涉市场主体行政复议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信访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八、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惠民利民等领域的基层政务信息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重要信息和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等市级相关部门)

九、加大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加强行政复议纠错力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质效,持续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中反映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进行依纪依法调查处理。严格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复议意见书”,按期办结率、回复率均达100%。组织开展聚焦企业(市场主体)尤其是民营企业反映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招投标中存在的违反建立国家统一大市场、公平竞争等政策规定情形和“关键少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重大决策程序落实等情况法治督察。(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方式,打造园区(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分类制定《法律服务项目清单》,高效服务企业发展。开展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统筹安排全市律师事务所,对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涉法事务的事前预警、事中排查、事后处置事项,提供法治宣传、法治体检、矛盾纠纷化解、项目合规管理等全周期、响应式服务。定期发布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十一、提升安全监管应急处突效能。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根据《巴中市安全生产清单制工作推进及考评工作方案》,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健全生产安全事故举报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全面推广运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和微信小程序。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台账,落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开展2024年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加强应急实战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依法公开突发事件信息。(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十二、强化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赋能。加强“智慧巴中”建设项目统筹管理,强化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赋能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经济发展。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多次跑等问题,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加强“城市大脑”建设,完善“一网统管”“一网通办”“一网同享”运行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持续推进“智慧执法”“掌上执法”,加强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司法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十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各级政府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落地落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常态化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交办问题、整改问题。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督办、约谈、通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责任单位: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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