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

2024-09-11 08:52:45来源:巴中日报 点击量: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巴中市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建立健全决策科学、建设有序、管理规范、监管有效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

《办法》围绕政府投资项目谋划储备、投资决策、年度计划、建设管理、竣工验收、投产运营、后评价、监督等环节构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为政府投资项目“立规矩”,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明确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控制投资。贯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理念,严禁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全市统一建立项目储备库、实施库和完工库,发展改革部门定期调度,采取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对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

在项目谋划储备方面,《办法》提出谋划的项目应开展论证评审,由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目标、建设内容、建设方案、建设时序、投资规模、资金来源等进行论证,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分析。在政府投资决策环节,《办法》明确了政府投资决策依据、项目审批程序、简化报批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分级负责流程,探索“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极速审批模式。同时,对项目建设管理也明确了“项目四制”、项目开工条件以及批复执行、成本管控、工程变更、建设工期、资金支付、工程结算等规定。

《办法》还在法律责任部分明确了项目审批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项目单位等各单位法律责任及相关处罚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扩大有效投资作为主攻方向,通过坚持全生命周期理念,微观上抓好投资项目相互关联的每个环节,宏观上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扩大有效益的投资,真正发挥好项目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记者 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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