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巴中市进一步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2024-07-04 16:27:47来源: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量: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筑强省决策部署,更好发挥建筑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5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2〕5号)精神,结合巴中实际,制定本《措施》。

二、征求意见情况

《措施》通过书面函件征求了各县(区)、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和市级有关部门意见,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及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措施》共涉及12个方面。

(一)发展总部经济。明确各县(区)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建立建筑业总部大厦,为入驻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便捷服务,并对落户巴中的建筑业企业实施政策奖补。

(二)培育骨干企业。实施“建筑强企”攻坚行动,每年确定一批骨干建筑业企业重点培育。对建筑业产值贡献突出、晋升高等级资质、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等方面的企业实施政策奖补。

(三)鼓励企业合作。鼓励本土企业与市外大型建筑企业组建联合体共同参与我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取得的工程业绩予以认可。组建特级或一级建筑施工企业,全力打造“巴中建工”品牌。支持建筑业企业合作建设建筑业产业链建材供应集中采购交易平台。支持招商引资项目建筑业产值落地入统。

(四)支持对外拓展。搭建服务联络平台,建立市外建筑市场联络协调机制,对从市外、境外带回建筑业产值达到一定额度的建筑业企业实施政策奖补。

(五)发展康养建筑。开辟绿色康养建筑新赛道,组建产业联盟参与项目建设,加快打造绿色康养建筑产业链。对实施的绿色康养建筑项目,在用地保障、容积率奖励、商品房预售等方面给予支持;对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的绿色康养建筑,在国、省评优评奖中予以优先推荐。建立发展绿色康养建筑跨部门协作机制,提升绿色康养建筑供给水平。

(六)做强建筑劳务。畅通建筑劳务供需对接渠道,做大劳务市场规模,提升建筑技能人才供给能力,全力打造“巴山建筑工匠”品牌。提升劳务整体水平,对取得国、省级建筑技能奖项的实施政策奖补。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七)加强人才培养。对培养和引进的高层次技术人才以及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实施政策奖补。引导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培训,提高核心竞争力。

(八)加强金融服务。建立金融业服务建筑业考评体系。支持银行机构拓宽质押标的物种类,鼓励根据企业资质等级、信用状况、承建工程量等情况,向建筑业企业综合授信。

(九)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和保障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在企业注册、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提出举措,并提出建立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政务服务交流机制。

(十)完善招投标机制。明确降低工程投标门槛条件,进一步压实招标人依法履行招投标活动首要责任,健全招标监督检查制度。提出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推行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十一)强化行业管理。建设巴中市建设领域智慧管理数字化平台,构建建设领域社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和建设工程智慧化监管体系,大力推进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

(十二)强化服务保障。成立巴中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范畴。设立建筑业发展专项财政资金,在每年设立500万元建筑业发展专项财政资金的基础上,以市外回巴建筑业企业对市本级地方财力贡献部分的30%为依据,增拨建筑业发展专项财政资金,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四、实施时间

本措施自2024年7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五、其他事项

本措施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支持建筑业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巴府办规〔2022〕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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