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巴中市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建立健全决策科学、建设有序、管理规范、监管有效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提高投资效益,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巴中市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各有关单位进一步理解、落实管理要求,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和《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巴中市编制了《办法》,在经过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后,于2024年7月31日正式印发,本办法试用期2年,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二、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市本级、各县(区)、巴中经开区、文旅示范区政府投资项目。
三、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项目谋划储备、政府投资决策、政府投资年度计划、项目建设管理、竣工验收、投产运营和后评价、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十个章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
第一章总则部分主要明确了《办法》制定的依据、定义、原则、信息化管理平台等内容。《办法》要求政府投资应贯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理念,严禁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二)项目谋划储备
第二章项目谋划储备部分主要明确了如何谋划项目、谋划的项目申请入储备库条件、前期工作手续、招标投标等要求。
(三)政府投资决策
第三章政府投资决策部分主要明确了政府投资决策依据、项目审批程序、简化报批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建立了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分级负责流程,探索“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极速审批模式。
(四)政府投资年度计划
第四章政府投资年度计划部分主要明确了项目计划管理要求、计划内容、资金安排条件、中期调整、预算衔接、资金拨付等内容。要求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已经批准或投资概算已经核定。
(五)项目建设管理
第五章项目建设管理部分主要明确了“项目四制”、项目开工条件以及批复执行、成本管控、工程变更、建设工期、资金支付、工程结算等规定。
(六)竣工验收
第六章竣工验收部分主要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建成后开展竣工验收、验收重点、项目档案管理等规定。
(七)投产运营和后评价
第七章投产运营和后评价部分主要明确了项目运营管理、开展后评价执行的依据和要求。
(八)监督管理
第八章监督管理部分主要明确了项目监督各方责任以及项目信息共享、绩效管理等要求。
(九)法律责任
第九章法律责任部分主要明确了项目审批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项目单位等各单位法律责任及相关处罚措施。
(十)附则
第十章附则部分主要明确了《办法》适用范围、数量关系、施行日期、有效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