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多孩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

巴住建发〔2024〕9号

2024-07-23 11:31:23来源: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量:

各县(区)、巴中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房产)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促进人口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巴府办规〔2024〕4号)要求,积极推进生育支持政策,现就进一步完善多孩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

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多孩家庭选择实物配租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配租(在房源充足的情况下,在户型选择上给予优先选择)。选择租赁补贴的,未达到低收入家庭标准比照低收入家庭标准发放租赁补贴(可按照家庭人口数适当提高发放的比例)。

已获得公租房实物配租的多孩家庭申请调换房源的,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年龄、数量、就学等因素,结合公租房房源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二、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政策

对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其家庭保障人口中有二孩、三孩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时优先分配。各县(区)可因地制宜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70㎡以上的房源,满足多子女家庭租赁需求。

三、健全住房保障管理制度

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出台对多孩家庭给予优先住房保障的具体操作细则,严格按要求做好保障对象认定和保障工作。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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