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人民检察院:

能动履职让文物持续“活”下去

2024-03-22 10:14:19来源:巴中日报 点击量:

加强石窟文物保护——

巴州区是全市石窟资源主要分布地

石窟现状 年久失修、风化严重、管理缺失

检察履职 向文物保护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部门携手 促成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石窟资源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

“通过这些保护措施,摩崖造像就不会再因渗水、强光照射等危害被腐蚀了,它们‘活’的时间也就更长些了。”3月7日,巴州区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何汇同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再次来到水宁寺摩崖造像保护点,看到升级的监控系统已经安装完毕,渗水处理及强光遮挡等系列保护措施都已到位,这才放下心来。

这一幕是公益诉讼检察官能动履职,要求文物保护研究部门加强对石窟文化保护的一个场景。近年来,巴州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石窟资源丰富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文物保护部门履职监督,落实科学系统的保护措施,确保本地文物持续“活”下去。

规模大价值高但管理缺失 石窟资源保护刻不容缓

3月19日,记者随何汇及检察官一行走进水宁寺摩崖造像保护点,顿时被雕刻精美、内容丰富、构思巧妙的摩崖造像所吸引。

何汇介绍,巴中石窟开凿于隋,盛镌于唐,迄今已有1300多年历史,是北方石窟经“米仓道”传入四川并融合蜀地民俗风情的精美石窟艺术珍品,是古道上重要的历史遗存,具有“盛唐彩雕,全国第一”的美誉,有很高的历史和文物价值,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巴中石窟主要分布在巴州区境内,其中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龛、北龛、西龛、水宁寺、石门寺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龙门山石窟为代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物和文化遗产工作,强调要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守护好中华文脉。

巴中石窟因年代久远,受自然环境影响,石窟普遍面临风化加速、渗水、结构失稳等安全隐患,同时也存在安防设施设备覆盖不全面、四有(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工作不到位等日常管理问题。

针对巴中石窟资源存在的安全隐患,巴州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法向巴州区文广旅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石窟综合保护,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同时,会同巴州区文广旅局、石窟辖区基层政府以及自规、住建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了石窟保护中存在的各项问题,并就石窟整改保护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推进达成共识。

部门联动落实保护措施 只为让文物持续“活”下去

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申爱梅介绍,该院正准备在巴州区文物保护研究中心成立文物保护研究检察工作室,并计划与区文广旅局建立文物保护相关工作联动机制,通过检察履职,加强文物保护。

“目前,我们对境内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同时,第四批全市文物普查工作正在启动中。”何汇介绍,如今,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石窟资源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截至目前,巴州区已全面完成西龛、北龛以及水宁寺石窟安防工程建设,安置各类监控设置127台,新增消防设施5个,完善县级以上石窟保护标志牌16个;对西龛、水宁寺摩崖造像保护范围内生产、生活情形限期搬离整改,落实专人进行守护;在西龛、水宁寺二郎庙摩崖造像等严重风化石窟上建设窟檐,有效减少水害影响;对10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全面排危排险,对保护范围内构筑物、杂物进行拆除和清理,增设围栏围墙和日常巡护步道等基础设施。

“希望通过一系列的保护措施,让石窟尽可能减少受自然和人为的损坏,更持久地‘活’下去。”何汇表示,巴州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线管部门开展的系列石窟保护措施,有效维护了中华文明璀璨的历史文化遗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记者 向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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