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梁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工作的提案》(第14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残疾人群体、残疾人事业尤其是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的关注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现状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残联的精心指导下,市残联着力构建四大康复机制,不断提升康复服务水平,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党政重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40 号)精神,巴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府发〔2019〕1号),在省级标准上进行提标扩面,将残疾儿童救助年龄从0-6岁扩展到0-12岁,救助标准从2万元提高到2.4万元。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
(二)建强阵地。争取中、省项目支持,建成残疾人康复中心5家,村(社区)康复站360个、残疾人之家120个,形成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为主干、县(区)残疾人康复中心为骨干、村(社区)康复站为基础的“1+4+N”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累计为10万余名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近1000名残疾人免费适配假肢实现了上门取模、就近安装,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辅具适配率均稳定在95%以上。
(三)成效明显。截至目前,我市共有持证残疾儿童3667人,基本医疗与康复服务实现了全覆盖。2023年,0-12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612人,基本康复服务2918人,基本辅具适配137人。
二、建议落实情况
根据提案内容,我会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和市医保局进行协同办理。
(一)关于“加大宣传力度,惠及更多残疾儿童”的建议。
1.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巴中市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方案》,明确0-6岁儿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以及孤独症等五类残疾筛查、转介、评估以及早期干预等相关服务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儿童残疾筛查工作。
2.根据《四川省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四川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联合卫健和相关医疗机构开展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疾病致残防控行动、伤害致残防控行动、康复服务促进行动,推动建立儿童致残性疾病筛查、诊断及康复救助衔接机制,促进残疾儿童信息共享。
3.联合残工委成员单位,利用爱耳日、爱眼日、全国助残日、残疾预防日、世界地贫日、预防出生缺陷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宣传与居民健康知识普及等日常科普宣传工作有机结合,在导诊台、住院部等场所定期投放宣传资料。
(二)关于“加大资源供给,增强康复治疗可及性”的建议。
1.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康复医疗服务,推进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全市现有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8家,分别涉及肢体、听力言语、智力、孤独症等4种类型,8家机构中公办康复机构2家、民营康复机构6家,基本满足了不同类型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让残疾儿童实现“家门口”康复。今年,市残联着力打造残疾儿童康复智慧服务平台,建立儿童康复事前申请、事中训练、事后回访的全覆盖、全链条“互联网+康复”监管服务和救助资金闭环管理体系,实现残联、康复机构和残疾儿童家长信息共享的“零跑动”服务模式,全面提升残疾儿童康复质效。
2.不断规范康复服务,规范建设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中医医院康复科、妇幼保健院残疾儿童康复中心。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一级、二级、三级妇幼保健院均设有儿童保健科,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儿科、康复等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根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在一级诊疗科目“儿童保健科”下设有二级诊疗科目“儿童康复专业”。
3.积极推进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落实,指导各县(区)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2023年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分别为90.01%、97.27%,叶酸服用率达95.86%,产前筛查率为79.68%,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为98.0%和97.1%。新生儿PKU和CH筛查率为99.11%,听力筛查率为93.53%,因出生缺陷导致的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明显减少,神经管缺陷等重大出生缺陷发生率显著降低。
(三)关于“调整医保结算,减轻残儿家庭负担”的建议。
根据现行医保政策,我市无制定特殊人员医保待遇政策的权限。《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明确规定:“国家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础上,统一制定特殊人群保障政策。地方不得根据职业、年龄、身份等自行新出台特殊待遇政策”。《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意见》(川办发〔2023〕38号)明确规定:“从2024年起,逐步统一全省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同一制度内参保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两病’门诊用药等待遇保障政策”。同时,经与德阳市、南充市医疗保障局联系对接,两市医疗保障部门均未出台残疾儿童治疗费用按床日结算的政策。巴中市、德阳市和南充市都出台了精神病按床日付费的政策(只针对医疗机构,对参保患者仍按项目付费)。
三、下一步工作
我会将继续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重点在提升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方面不断开拓创新,提升残疾人“幸福指数”。
(一)加强残疾筛查。通过新生儿筛查、入户走访等方式做好残疾儿童筛查工作,建立健全早期筛查工作机制,建立筛查档案,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信息及时录入“量服”平台并列为救助对象。
(二)加强制度衔接。开展出生缺陷预防及阻断,不断减少新生儿残疾发生。逐步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障的康复服务项目范围、提高报销标准,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积极培育建立困难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金。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机构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全面推进医、教、康、养结合工作。
(三)加强机构培育。兴办公益性康复机构,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康复机构建设,对公办与民营定点康复机构在准入、执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非营利组织财税扶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执行相同或相当的扶持政策,加快形成各级各类康复机构功能错位互补,竞争有序、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不断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
(四)加强政策宣传。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信等媒体,通过设置咨询台、制作宣传展板、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围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救助条件、救助标准、救助流程,开展针对性、个性化的宣传教育,发挥积聚宣传效应。
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巴中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