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巴中汉中开展川陕跨界流域生态环境协同联合执法检查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川陕跨界流域生态环境协同联合执法监管,巴中、汉中两地生态环境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协同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对小通江河上游川陕跨界区域沿线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涉水环境违法行为等进行协同联合执法检查。
走出区域协作的生态“新路”
此次协同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是自今年5月我市与汉中市签订《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联动协议》以来,两地首次开展川陕跨界流域生态环境协同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对加强跨省域上下游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跨省域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改善流域、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小通江河上游川陕跨界区域我市通江县诺水河镇及汉中市南郑区碑坝镇、福成镇辖区内部分矿山企业和后河、小通江河交界区域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阅企业环评手续、排污许可等相关资料,实地察看企业各生产环节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对尾矿库闭库后生态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进行“送法入企”执法监督帮扶,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现场执法检查结束后,召开了川陕跨界流域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座谈会,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就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提出会商建议,对问题处置提出处理措施。并对跨界流域执法联防联控、跨界环境污染应急信访处置等工作进行深入交流。“今后,两地将积极开展协同联合执法检查和环境应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跨界流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协同联合生态环境执法水平,共同守护好绿水青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郭勇表示。
携手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巴中地处长江支流渠江流域上游,境内河流众多,近年来,我市打破行政区域界限,与毗邻市建立起河道共管共治机制,携手破解流域综合治理难题。今年4月,我市与汉中市联合印发《巴中市、汉中市毗邻地区2024年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明确建立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以渠江流域流经巴中市、汉中市的焦家河、南江河、神潭河、大通江河、小通江河、碑坝河、后河、红鱼河等为重点,开展跨区域水环境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废水直排、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
“通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有序,深化毗邻地区生态环境执法交流合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联合机制,查处跨流域、区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共同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郭勇表示。(记者 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