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中市市级部门进驻市民之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2020-04-27 11:12:48来源: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量:

〔2020〕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等政策法规规定,结合实际,我市清理编制了《巴中市市级部门进驻市民之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督促市级部门(单位)按照清理公布的清单事项按程序入驻市民之家,动态调整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信息并规范运行。

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要加强沟通协调,优化入驻流程,确保清单事项全面入驻大厅;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于2020年6月30日前入驻到位,对进驻事项要编制办事指南,列明承办机构、申办材料、服务流程、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同时做好平台事项基础信息更新,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办事,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附件:巴中市市级部门进驻市民之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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