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中市“十四五”期间“转企升规”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府办发〔2022〕7号

2022-04-16 11:15:21来源: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量: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巴中市“十四五”期间“转企升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


巴中市“十四五”期间“转企升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做好“十四五”时期“转企升规”工作,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5年末,全市新增规模以上企业460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00户(含文旅服务业企业25户)、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160户、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100户,新增“个转企”1000户;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45户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个转企”培育行动

1.建立完善转型升级“培育库”。按照“主体自愿、分类指导、分工协作、科学推进”的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建立“个转企”培育库。对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定标准及以上的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以及应登记而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积极引导扶持,对产值较大的制造业和规模较大的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加快促进转型,对规模较小但成长性良好的个体工商户加强政策培育。(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创新拓展工作载体。各地要根据个体工商户类型及结构,制定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平台工作方案,试点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孵化器和创业基地,并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入驻,探索可供推广经验。〔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

3.优化转型服务流程。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全程代办、承诺制审批等政务服务,有序推开“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制度。探索设立“个转企”绿色通道,落实专人为转型升级企业提供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等综合咨询服务,协助准备申报材料,协调办理审批手续,并建立跟踪回访服务机制。每年跟踪回访对象不低于年度转型目标任务的2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实施“小升规”培育行动  

1.建立完善“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基于省“小升规”企业库年度目标,设立2—3倍数量的“小升规”企业培育名录库。重点培育对象以现有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年商品销售总额500万以上的限额以下批发企业、年商品销售总额50万以上的限额以下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近三年退出统计调查单位库但有望重返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建并有望达产升规企业为主,并参照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农业农村、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统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提供的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化管理,逐年滚动,不断做强培育库,打造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规模以上企业后备军。(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2.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强全市工业建设项目管理,动态更新新建、续建、规划和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完善工业项目库。建立重点工业项目“红黑榜”制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制约难题,推动早日开工达产。支持企业采用智能化、信息化、网络化等先进适用技术以及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增加工业经济发展新动能。鼓励支持企业争取国、省工业发展资金等支持政策,调动企业积极性。(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引导广大中小企业群体与大企业协同创新、融合发展,推动大中小企业在创新创意、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物资采购、市场营销、资金融通等方面相互合作,拓宽中小企业发展空间,形成以大带小、协同发展的产业新格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4.加强中小企业服务。完善市、县两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民营经济公共服务能力,在信息服务、政策咨询、创业辅导、融资服务、技术创新、市场开拓、人才培训和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

(三)实施“大企业”培育行动

1.建立完善“大企业”培育库。聚焦全市“1+3”主导产业,以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为培育对象,建立“大企业”培育库,定期发布入库企业名单,实行量化考核和精准培育。将入库企业作为优良客户向金融机构推荐。适时对在社会贡献、市场竞争力、创新能力和社会公益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进行表扬,定期发布民营企业榜单,将榜单企业纳入“大企业”培育名录。(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工商联)

2.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显著提高在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比重;积极推进高质量发展项目、智能制造及智能服务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培育智能工厂;持续发展文旅康养、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特色产业,不断增强优势;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创建绿色工厂,不断提高能效水平。深入实施民营企业雁阵培育五年行动计划和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行动计划,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大中型民营企业,形成雁阵梯队,提高产品附加值,推动企业走高端化、智能化、特色化和绿色化发展道路。(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

3.推动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布局建设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等创新平台,提升创新能力。鼓励企业研发节能、环保等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引导企业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新技术,推动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中小企业“上云”专项行动,精准对接成熟安全、可复制的深度“上云”行业解决方案,推动企业广泛“上云”,助力企业“上云”和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科技局)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企业培育机制。继续推行综合窗口“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利用好产融供需对接会平台,发挥好政府融资担保基金、投资基金作用,创新产业链金融模式,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

(二)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重点培育企业和新“转企升规”企业生产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用工等基本要素保障,引导目标个体工商户及企业进入重点工业园区、特色产业园区,实现集群发展。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巴中职业技术学院等搭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实验设备、高端技术、行业信息、专业人才等资源共享,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培训等服务。深入贯彻落实《巴中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条措施》《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全力推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

(三)加强企业新动能培育。全面落实“1+3”主导产业链长制,推动文旅康养产业迈向中高端,壮大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主导产业,培育电子商务、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持续建链补链强链延链,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和引进创新型企业,实施专精特新、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通过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全面带动产业技术水平提升。拓展众创空间和孵化器规模,支持企业进行产品结构调整,为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新动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科技局)

(四)推动企业质量品牌建设。实施品牌战略,增强企业品牌意识,提升产品服务标准。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以品牌开拓市场,以品牌增强效益,以品牌促进企业发展。加大中小企业商标保护力度,加大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主声明公开和监督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作用,提升企业品牌建设能力,在市场竞争中形成被消费者认可的品牌。指导企业入驻知名电商平台,采取直播带货等方式开展线上销售,组织企业参加西博会、广交会、西洽会、进博会等线下展销活动,扩大市场份额。(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五)强化企业精准帮扶。以问题为导向,对“帮一把”就能快速发展壮大的优质企业,按照分类指导、精准帮扶的原则,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跟踪服务,通过开展市场对接、资金对接、政策对接、人才对接等帮扶,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力企业提高生产,增加经济效益。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用电、用水、用气、资金等问题,促进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达产,增强企业发展后劲。(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经营机制。围绕卓越领导力、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等方面,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提升技工队伍素质,打造具有工匠精神的企业技工队伍。围绕“产业链”打造人才链,提供引留人才条件,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招揽各类人才落户巴中,在子女就学、社保、医疗、住房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组建专班分别牵头负责“小升规”“个转企”工作。商务、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等部门要明确牵头负责人,分行业制定推进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和文旅新区管委会要组建工作推进专班,制定工作计划,健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强化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合力推动“转企升规”培育工作。〔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

(二)强化政策激励。对“个转企”成功的新企业,由同级财政给予1万元/户一次性奖励,同时享受国家、省、市对中小微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优惠政策。达到“升规”条件的,享受“小升规”优惠政策。对“个转企”后升规入统,且连续经营满三年、营业收入增速每年保持在15%以上的企业,由同级财政再给予3万元/户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转企升规”工作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全面推进。统计部门要加强“转企升规”企业的运行监测、数据核实、统计分析、预测预警,强化市场监控和风险防范。经济和信息化、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小升规”“个转企”工作督促检查和实施评估,探索破解“转企升规”政策、法律制约,每半年调度工作情况,研究解决“转企升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每年开展“转企升规”工作专项考核,考核结果运用到年度目标绩效综合考评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统计局)

(四)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宣传解读国、省、市相关政策措施,让民营企业广泛知晓,增强个体经营者和企业家做大做强做优信心。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好经验好做法,每年组织召开大会,对“个转企”“小升规”先进典型进行表扬,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增强企业荣誉感和责任感;对破坏营商环境的予以曝光,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商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附件:“转企升规”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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